貓窩記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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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抱歉的跟大家說,沒有照片,因為好吃到來不及拍照了  Orz

認識如思貓的都知道,如思貓沒有拍照的習慣,自然就當不成業配寫手。
要業配文怎麼可以沒有照片,你說對不對?所以這個好吃的牛軋糖絕對不是業配。
是偶然間有機會拿到三塊,拿到的時候沒有想太多,就是當成零食來吃。
吃了第一個之後,就欲罷不能,要很努力的克制,才能留下一顆給飯糰吃。

剛拿到時,覺得這牛軋糖好大顆哦!很不方便吃耶~
實際上確實是不方便吃,想建議作者再切一半,因為如思貓年紀大了,牙齒不太好使。

咬開後發現裡面有蔓越莓,有點顛覆對牛軋糖的想像。裡面還有很多食材,感覺蠻真材實料的
吃起來鬆軟不硬,綿綿密密的,而且不會太甜,可以一個接一個完全不會膩。

最後,特地到作者的社團去找照片來給大家看看盧山真面目:(牛軋糖和黑糖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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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希望能徵到牛軋糖的開箱照片,給網友看看真材實料的好吃甜點

大家有興趣的話,可以去原作者的臉書社團,有更多有趣的手作甜點可以參考:

臉書搜尋 柔小臻手作甜點小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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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覆看了好幾次延禧,如思貓只為爾晴而悲。

一個好好的女子,不過是因著心中所愛,犯下了痴癲之罪

但他真的害過誰嗎?曾經一起的好姐妹,聯合起來藥了他,真的就是好姐妹嗎?

爾晴愛上的男人,答應娶了他,卻又擔誤了他

在那樣的年代,一個女人,能做些啥呢?

從他要嫁給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開始

沒有人心疼他,沒有人勸誡他,更沒有人在意他

所有的人,知道了爾晴被利用了,但每個人只看到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

只有爾晴一個人默默的承受所有的一切

爾晴曾經熟悉的人,曾經相知的人,都知道爾晴只是一個替身,爾晴只能忍了下來

爾晴的男人不愛他,不願碰他,他也要忍下來

直到爾晴承受不住,入了痴魔,做了錯事,再被毒死,到底該怪誰呢?

直到因為直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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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選舉之後,回頭去看政論節目,聽起來都好有趣!
尤其是可親神(范可欽)。為啥稱為可親神,因為他一整個神邏輯  Orz

他提到「市民榮譽感」的問題

說到高雄的市民榮譽感超高
所以外人很難打進去,根本鐵板一塊

最近(選舉前)在台中,他也感受到市民的榮譽感提升了
因為歌劇院蓋好了,若不是古根漢遭到議會杯葛
台中的市民榮譽感一定更早提升

But...... 所有萬事最重要的就是這個 but

市民榮譽感是建築在「市民友善」的城市之下
路平、交通燈號設置清晰、市容美化、閒置地活化、攤販管理、環境整潔
先搞定了市民最切身的需求,才來講求藝術發展
(加一個輕軌化已經上線測試了)

但是台中,連一個公車系統都搞不定,中港路塞車塞到爆
道路坑坑凹凹,一下雨,到處都會出現機車滑倒的現象
十三年只搞好一個逢甲夜市,其它的夜市還是亂七八糟

BRT 搞臨時開通,停掉一堆既有公車路線,結果中港路更塞

然後降子想靠個歌劇院就翻盤,未免太異想天開!

難道是因為藝術人和我們想得不一樣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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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板友 justice00s 大大配上仁醫的配樂

柯 P 真的有資格稱為仁醫,看著影片,聽著配樂
真的深深了解何謂「醫者父母心」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s9LK8dD0n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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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喜歡被推銷(誰喜歡?),只要是推銷,你所推所銷的東西,就是商品。推銷總是要讓人們相信這個東西很好用,對人們有用,所以身為一個人,應該要「買帳」。因此我討厭上門「助念」的所謂師兄姊(我有請你來嗎?),真是極度汙辱佛教的修行。更可惡的是他們上門助念還會跟你要錢,真是莫名其妙!每當他們露出猙獰的面孔來,我心裡就會狂喊:滾!給我滾!

看過很厲害的推銷,是直銷。他們說是以「分享」的名義,先給你一點甜頭,讓你相信這產品好像不錯用(只是好像,而不是真的不錯。但直銷人員會強力灌注:「此商品真的很棒」的意象)。更高段的賣給你一個空幻的夢想,他幫你建構一個美麗的夢境,讓你覺得世界真美好,生命無限美好。只是不會告訴你,夢幾時會醒。

這些都不是最厲害的,最厲害的是以「傳福音」的名義,掩蓋推銷的事實,然後不斷的告訴你一些你不相信的事。就像到現在我還是無法接受,中文聖經文句,竟然沒有任何文學家質疑。他們不僅深信不疑,還可以倒背如流。真的讓人很狐疑,這些改作文的人,如何能對當初外國傳教士翻的爛中文,那麼不加置喙?可是卻堅持學生要敘事清楚,文筆流暢。最少我在啃聖經時,一整個覺得,這是一本非常不專業的譯著,作者只懂中文皮毛,而這個粗製濫造的商品,竟然有人不顧一切的要推銷給你,同時要你相信這是全世界最棒的心靈雞湯。

我如果是編輯,一定從第一句開始改,然後改完兩頁後退給譯者,告知要不是老闆堅持,根本不會鳥他,請他重新學好中文之後重寫,不然絕對不予出版。

「你知道聖經改寫過很多次嗎?」啥密?改了「很多次」了,還可以這麼英文文法,是請哪隻倒楣鬼開的藥單,不但病沒治好,還讓更多人病了。大家都得了「看到聖經就忘記文句通順」的病,誰可以告訴我「上天的賜予,在我們裡面」是啥鬼啊?

「上帝不容許任何人任意解釋聖經!」這啥鬼邏輯啊?有誰要你給「任何人任意」解釋聖經?只是要你們找些文學造詣好的人,大家討論,翻譯成一本「真正中文」的聖經,降子我們這些門外漢不會看不下去而已。大家無聊的堅持這種語意不清,語句不通的寫,難道就是上帝的旨意?到時候看不懂,還不是任人解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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